一、 出缺職務
(一)職稱:兼職助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2.0)
(二)出缺職務數:5 名。
(三)辦公地點: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
二、 工作內容
(一)在社工、社工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二)協助個案接送。
(三)協助辦理本中心服務計畫。
(四)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五)協助聯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 務性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資格條件:限國內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大學部 3 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 學生(符合考選部之「102 年起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第 5 條審 議通過並公告名單」)。
四、支薪標準:時薪新臺幣 237 元整(依衛生福利部規定辦理)。
五、工作時間:
(一) 每月預排下個月班表;每次上班至少 4 小時,每月至少 60 小時,最高 80 小時,兼職工讀時間最長 2 年。
(二) 有關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仍遵循勞動基準法等規定 ,或「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六、聘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或喪失大學、研究所在學學 生身分日)。
七、報名方式: (一)公告期間:自 115 年 9 月 3 日起至 9 月 17 日。
(二)應備文件:請檢附下列資料(A4 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 2.甄選簡歷表。 3.切 結 書 ( 以上 3 項 表 格 請 至 本 中 心 網 站 下 載 使 用 2 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4.國內大專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部 3 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證明文件 影本。 5.社會工作相關服務證明。(如工作內容服務經驗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 關之證明文件) 6.檢附文件若為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 聯絡窗口 1.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林小姐。 2.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59229。 3.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2 樓(臺中市家庭 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兼職 助理」。 4.報名截止日期:115 年 9 月 17 日(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 中心收發處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 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九、 其他: (一) 逾期報名、資格不符、應備文件不齊全或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二) 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 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 由應試者自負。
十、 錄取通知: 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 5 名,備取名額至多為正取名額 2 倍。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正取人員如未依 限報到或因故放棄錄取資格,本中心得視業務需要,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 ,以本中心通知為準。備取人員中如有表現優異且符合用人需求者,得列 入本中心候用名冊。候補資格自甄選結果公告翌日起 5 個月內有效;如應 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或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