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征才

  • 2026-09-04
  • 王榆婷
一、 出缺职务
(一)职称:兼职助理(强化社会安全网计画 2.0)
(二)出缺职务数:5 名。
(三)办公地点: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台中市丰原区阳明街 36 号 )。
二、 工作内容
(一)在社工、社工督导之指导、监督下,协助办理各项社会工作相关事项。
(二)协助个案接送。
(三)协助办理本中心服务计画。
(四)支援中心办理相关会议、教育训练及宣导活动。
(五)协助联系、统计报表报送、物品请购、经费核销、成果报告编撰等行政庶 务性工作。
(六)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三、资格条件:限国内大专校院社工相关系所大学部 3 年级以上或研究所在学 学生(符合考选部之「102 年起专技人员社会工作师考试应考资格第 5 条审 议通过并公告名单」)。
四、支薪标准:时薪新台币 237 元整(依卫生福利部规定办理)。
五、工作时间:
(一) 每月预排下个月班表;每次上班至少 4 小时,每月至少 60 小时,最高 80 小时,兼职工读时间最长 2 年。
(二) 有关工时上限、休假、劳健保等劳动条件,仍遵循劳动基准法等规定 ,或「僱用部分时间工作劳工应行注意事项」办理。
六、聘用期间:实际到职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或丧失大学、研究所在学学 生身分日)。
七、报名方式: (一)公告期间:自 115 年 9 月 3 日起至 9 月 17 日。
(二)应备文件:请检附下列资料(A4 格式),并依顺序装订俾利审查: 1.甄选报名表(请贴照片)。 2.甄选简历表。 3.切 结 书 ( 以上 3 项 表 格 请 至 本 中 心 网 站 下 载 使 用 2 http://www.dvc.taichung.gov.tw/机关征才)。 4.国内大专校院社会工作相关科系大学部 3 年级以上或研究所在学证明文件 影本。 5.社会工作相关服务证明。(如工作内容服务经验证明或其他与应聘职务有 关之证明文件) 6.检附文件若为影本请盖与正本相符并签名。
(三) 联络窗口 1.联络人: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综合规划组林小姐。 2.联络电话:04-22289111 分机 59229。 3.报名邮寄或迳送地址:420018 台中市丰原区阳明街 36 号 2 楼(台中市家庭 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综合规划组),报名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兼职 助理」。 4.报名截止日期:115 年 9 月 17 日(亲送者以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 中心收发处收文章为凭;邮寄者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八、 甄选方式: 经书面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择优通知参加面试。
九、 其他: (一) 逾期报名、资格不符、应备文件不齐全或未依规定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二) 如资格审查不符或未获录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缴交文件如有虚伪、 不实等情事,取消甄选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如涉及刑责 由应试者自负。
十、 录取通知: 依甄选总成绩高低顺序录取,正取 5 名,备取名额至多为正取名额 2 倍。 录取名单将公告于本中心网站,并以电话通知正取人员。正取人员如未依 限报到或因故放弃录取资格,本中心得视业务需要,依备取顺序通知递补 ,以本中心通知为准。备取人员中如有表现优异且符合用人需求者,得列 入本中心候用名册。候补资格自甄选结果公告翌日起 5 个月内有效;如应 征人员均未达录取标准或无适当人选,得予从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