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一般性社工員3名及保護性社工2名
一、資格條件
保護性社工:1.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 且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一般性社工: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或社工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工作內容
保護性社工:1. 兒少保護、兒少性剝削防制、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等保護性社會工作
直接服務。90%
2. 兒少保護、兒少性剝削防制、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等保護性社會工作
行政業務。10%
一般性社工:身心障礙鑑定需求評估(ICF)業務100%。
三、應附文件:
保護性社工:1. 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及工作內容),
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
2. 於115年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項目(保護性社工—社會工作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一般性社工:1.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及工作內容),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
2.於115年5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項目和應徵計畫名稱(ICF社工-身心障礙福利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四、聯絡方式:電話:05-5522571 承辦:陳昭君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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