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內容
1.獎助設籍本市、年滿15~23歲之弱勢青少女,出國進行觀摩、參訪、研習等國外公益活動體驗,經審查委員評估、同意後,贊助該計畫之機票、大眾運輸、住宿、膳食等費用。
2.符合資格之弱勢青少女於出國前 2 個月提出申請,並備齊相關申請文件。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檢具下列各表件,可由學校、團體或個人身分向本局提出申請。部分表件格式詳附表。
1.報名表(含:自傳、申請動機、校內外比賽或打工經歷等)
2.申請計畫書
3.社福團體或學校老師之推薦函
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證明
5.未成年出國家長同意書
6.佐證資料:特殊身分(如:新住民二代、原住民等)或證明具備出國參與公益體驗之加分資料,形式不拘。
三、補助內容:補助出國項目,各項目採覈實支付:
1.機票:經濟艙全球航線平均值,最高補助 5 萬元。
2.保險費:每人最高補助 6,000 元。
3.生活費:依國家地區及體驗日數核支,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四、申請窗口: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 (04)-22289111#37610
五、詳情請參閱機關官網(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