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務:聘用社工員
二、資格條件: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各款情形之一。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三、工作項目:
(一)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度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二)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高度風險家庭個案調查。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四)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直接(間接)服務。
(五)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六)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服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四、徵才期限:114/08/12止
詳情請參閱機關網站:連結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