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部3年級或4年級之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四技(日間部、進修部)、進修部二技或研究所在學學生,擔任兼職助理,最長一年,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二、旨揭社工助理雇用條件如下:
(一)大專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部3年級或4年級之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四技(日間部、進修部)、進修部二技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二)工時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時薪為新臺幣220元整 (依衛福部規定辦理)。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遵循勞動基準法「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等勞動相關法規。
(三)本案徵選社工助理1名,工作地點為本府虎尾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四)符合前開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以下內容:
1履歷表(格式不拘)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影本(學生證應蓋有11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
三、113年11月30日前以紙本郵寄送(依郵戳為憑)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社會處婦幼及少年福利科),收件人陳晨昕社工督導,電話05-5522808;本府將擇期辦理面試。
四、徵才公告:網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