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1學期註冊繳費之相關事宜

  • 2021-06-25
  • 石芳毓
一、 請依本校繳費單截止日期110年08月20日(五)前完成繳費,以完成110-1學期註冊手續。
註冊方式如下:

(一) 現金繳費可於自動提款機(ATM)轉帳、超商繳費、金融機構跨行匯款或持「繳費單」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納現金。
(二) 辦理「就學貸款」或「優待減免」,詳細申請說明請見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就學優待減免。

二、 以上方式逾期未繳費者,將於開學日(110/09/13)後無法於加退選期間加退選課程。

三、 舊生於110年09月13日(開學當天)前辦理完成休、退學者,免交學雜費; 110年09月14日起申辦休、退學者之註冊學雜費,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之退費基準表辦理如下:

(一) 110年10月22日(五)前辦理完成休、退學者,退還已繳學雜各費三分之二。

(二) 110年12月03日(五)前辦理完成休、退學者,退還已繳學雜各費三分之一。

(三) 110年12月04日(六)以後辦理休退學者,不予退任何費用。

四、 學生於本學期(109-2)有辦理分期付款未於學期結束(07/31)前繳清者,將以「當學期未完成註冊」予以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