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職務: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學校社工師。
報名資格:
(一) 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第3次甄選開放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 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二) 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三) 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相關規 定請參閱附錄)
甄選方式及內容: 書面資料審查40%、 口試60%
錄取名額: 正取學校社工師16名,備取8-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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