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立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大学院校社会工作相关科系大学部3年级或4年级之学士班、进修学士班、四技(日间部、进修部)、进修部二技或研究所在学学生,担任兼职助理,最长一年,协助办理各项社会工作相关事项。
二、旨揭社工助理雇用条件如下:
(一)大专校院社会工作相关系所大学部3年级或4年级之学士班、进修学士班、四技(日间部、进修部)、进修部二技或研究所在学学生。
(二)工时每次上班至少4小时,每月至少60小时,时薪为新台币220元整 (依卫福部规定办理)。工时上限、休假、劳健保等劳动条件,遵循劳动基准法「僱用部分时间工作劳工应行注意事项」等劳动相关法规。
(三)本案征选社工助理1名,工作地点为本府虎尾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四)符合前开条件且有意愿者请检附以下内容:
1履历表(格式不拘)
2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可注明-仅供身分查验用)
3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在学证明影本(学生证应盖有113学年度上学期注册章)。
三、113年11月30日前以纸本邮寄送(依邮戳为凭)云林县斗六市府文路22号(社会处妇幼及少年福利科),收件人陈晨昕社工督导,电话05-5522808;本府将择期办理面试。
四、征才公告:网站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