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政府社会局聘用社工员征才

  • 2026-07-08
  • 苏翊慈
一、职缺:聘用社工员
二、名额:正取3名,备取2名
三、工作内容:
(一)执行老人保护案件通报案件相关业务。
(二)办理老人保护追缴案件及个案审查会议。
(三)办理老人保护追缴案件行政执行移送。
(四)办理老人保护追缴案件核销。
(五)保护案件公务统计报表汇整与系统维护。
(六)其他交办事项。
四、征才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领有社会工作师证书。
(二)符合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规则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于社会工作相关科、系、组、所、学位学程毕业,曾修习社会工作(福利)实习或实地工作学分,并修毕相关课程45学分,领有毕业证书与修课证明文件。
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第28条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具双重国籍或多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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