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度原住民族家庭服务中心社工助理征才

  • 2026-08-06
  • 苏翊慈
一、职称    社工助理
二、名额    正取2名,备取2名
三、资格条件  
1. 大专校院社工相关系所大学部3年级下学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学学生;或社会福利、心理、谘商与辅导、老人照顾、医学、护理、职能治疗、物理治疗、公共卫生、犯罪防治及性别相关学院、系、所、学位学程、科毕业者;以原住民优先。
2.    熟悉电脑操作及中文打字,具有汽车驾照为佳。
3.    具社会福利等相关工作经验尤佳。
四、工作项目  
1.支援行政与文书工作事项。
2.支援个案服务协助事项。
3.支援相关活动事项。
4.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五、工作地址    配合本会及本市原家中心业务推展,于面试录取后定之,主要工作地点如下:
1. 台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务委员会(地址:台中市丰原区路圆环南路70号)。
2. 和平区原住民族家庭服务中心(地址:台中市和平区南势里东关路3段2之21号)。
3. 都市东区原住民族家庭服务中心(地址: 台中市太平区树德一街136巷30号2楼教室)。
4. 都市西区原住民族家庭服务中心(地址: 台中市西区博馆路1173号3楼之2)。
六、报名方式
1. 应征者请检附下列证件于115年8月19日前亲送或以挂号邮寄至「420217台中市丰原区圆环南路70号」台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务委员会文教福利组林先生收,信封及履历表均应注明【应征115年度台中市原住民族家庭服务中心社工助理】,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凭)。
2. 应征者应缴文件如下:
(1) 基本资料表(附件1,请详细填写并亲自签名及黏贴照片、注明手机及email等联络方式)。
(2) 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一份(具原住民身分证明者须附证明文件,例如户籍誊本等)。
(3) 在学证明(在学者须检附)。
(4) 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无则免附)。
3.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者,本会将择优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若资格不符或未获录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七、其他    
1. 僱用期间:自到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案为专案计画,如计画预算通过,经考核符合者得予续僱,最长以2年为限。
2.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五,每次上班至少4小时,每月至少60小时。
3. 薪资:时薪237元及政府负担劳保费、健保费、职灾、劳退提拨,并视实际需要按日计算,当日于和平区原住民族家庭服务中心出差者,补助交通费金额每日100元。
4. 本职缺除依需求名额录取正取人员外,得视成绩酌增候补人员至多1名,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3个月,如应征人员均未达录取标准,得予从缺。
5. 应征人员所附证件如有不实者,纵因甄选前后未能查觉,而予录取,一经查证属实,除取消其甄选资格及解僱外,如涉及刑责,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八、联络资讯
连络人:文教福利组林先生
连络电话:(04)22289111分机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