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1至3項擇一即可):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男性須役畢,持有退伍證件者或免役證明者)。
(5)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具社會工作熱忱者。
二、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2年11月15日止。
三、報名方式:掛號郵寄報名(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約聘社會工作員甄選)
(1)地址:4084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以報名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親送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當天中午12點前送達本會辦公室(同前地址及聯絡方式)完成報名,逾期不收件。
附件:甄試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