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1 学期至「中国医药大学」国内交换生申请

  • 2024-05-29
  • 苏翊慈

【申请时间】113年6月3日(一)至113年6月14日(五)止

【交换期间】申请交换期间至少一学期,交换期间等同对方学校(中国医药大学)学生,并依交换学校规范、规定办理

【学费】交换学生依所属学校收费标准缴纳「杂费」外,需另依对方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分费」

【申请流程】

填写「亚洲大学与中国医药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档案如下连结)→填写相关资料后,经家长或监护人签章(签名+盖章)

→申请表及各学系要求之资料(例:成绩单或自传…等)送至所属学系主管签核后,再送本校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

→由本校教务处统一送至中国医药大学审核→中国医药大学将审核结果送至本校教务处后列册公告

【公告结果】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将于113年7月5日(五)下午5:00公告交换生审查结果

【相关资料】申请表、申请条件及法规等注意事项请参考教务处网页下载